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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篇- 居屋加按必屬違法?

發表 2015/07/16

早排股市倡旺,有報導指有不少業主將自己物業加按套現,希望可以來招錢搵錢,當中更指有居屋業主違法透過一些小型財務機構進行加按融資,按上按情況越來越嚴重。居屋是否真的不可作加按套現呢? 以居屋加按一定屬違法嗎? 

按揭A夢 的答案是居屋絶對可以用來加按,但必須以正確方式方法處理,居屋業主首先要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有關加按申請,而房屋署署長批准會基於多項條件,只有當業主經濟有困難,並急需一筆款項應付一些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時,加按的申請才會獲批准。應可獲批准的原因包括:

 
  • 籌措醫藥費;
  • 家庭成員的教育費;
  • 殮葬費;
  • 業主因離婚 / 分居而致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
  • 業主因生意出現財政困難,以致難以應付開支。

其他原因 (例如:個人財務問題) ,則須根據個別情况考慮。

程序上要向填妥申請表格及通知書連同手續費和申請原因,以及單位首次按揭尚欠貸款的證明文件交回所屬屋苑的租約事務管理處便可。在申請批准後,業主便可自行向銀行申請加按,所以居屋並非不可作加按的!